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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走日记,无兴趣者可随时换台。
12日,下班从广安门内步行到复兴门,坐在百盛门前的广场上发呆,然后搭车到安贞华联,在门前广场借了滑板来玩,摔跤无数次,很糗,可真丢份儿。
13日,暴走,中午十二点整从广安门内出发,途径长椿街路口西,直奔在宣武门,在SOGO买了精致盒子包装的黑巧克力,转去南堂,向北到西单图书大厦,想买一本关于西点军校的书读,人太多,放弃,向地下逛遍77TH,发现两家LOMO专卖,品种很全,我看见了我喜欢的黑色半格和动感四格,CANDY STORY里没有人发飙,动漫店被我来来回回的逛了好多次,搜到网上流传的雪瑞纳狗狗“抹布”,真的很贵,B4F的溜冰场里人很多,看到一款可口可乐的罐子想买来收藏结果人家不卖,那放在橱窗里面臭显摆什么。哼。。。出了西单继续向北,很累,看到一家KFC坐下来喝掉一杯雪顶咖啡,冷的我直打颤,在胜利影院向东,到西皇城根北街,向北就到了地安门西,在报刊栏看到文化版的头条诺贝尔奖颁给了英国老太太,果真如网上所说的那样,中国人想得诺贝尔——天方夜谭。我们自己都瞧不起自己,还奢望什么别人的尊重呢?三站地就到了我最爱的地方,我说过,无论我走在北京的哪条街上都会转到这里来,后海,这里的风都是甜的。有老爷爷在荷花市场唱京剧,坐下来听,送上真心的掌声,爷爷高兴了,便要教我几句,伶牙俐齿的我竟然害羞了,丢人。收到小善的短信,她刚刚下了飞机被海南的热浪袭击,她在海南看海,我在北京,在属于我的后海想我的心事。伤感完毕走上地安门内,在天意拍了一版大头帖,样子被固定的时候总是很傻,把照片放在牛仔裤的口袋里,哼着小调逛鼓楼东没完没了的小店,直到走上交道口东,无名蛋糕店的提拉米苏加奶茶作为晚餐,继续向前,有一家值得坐坐的小店,叫做等待戈多,喜欢贝克特,喜欢记录,喜欢电影,喜欢咖啡,喜欢啤酒,喜欢一个人,喜欢旅行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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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华丽的题目都没有办法形容我对这个城市的热爱,不如简单,就叫北京,北京。
我喜欢球鞋,因为我喜欢行走,我常常会随意的搭上一辆公车,再脑门一热的从某一不知名的站点跳下来,对我来讲,风景的意义便是停下来走近它了解它欣赏它爱上它,然后把它藏在你的眼睛里日记里口袋里,它会时常向你微笑着说,我们见过呢。
我们见过呢,我见过这个城市大多数的风景,在很多条路上我会试着与人搭讪,我喜欢听这座城市的故事,或者,就随便的向我讲些不着边际的话吧,用我喜欢的声音,懒洋洋的声音。有时也会好玩的学上几句,时间长了,讲话也会懒洋洋的样子,朋友电话里开玩笑的说,到了首都牛掰了啊。北京,这里是你们的首都,对我,却是一座城,当脚步走到这里便心安理得的在这里安了家,赖皮的不肯离开了。
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四季,春天当狂沙吹起我便会躲在玻璃窗后静静的看它,看这个城市的街道,人群,我能听到风卷过来的声音,可以听到沙打在窗子上的声音,车子开过的声音,没有咒骂,人们都被风捂住了嘴巴,沉默永远是最可贵的。夏天,我出生的夏天,我喜欢穿上自己喜欢的棉布T恤,我看到镜子里干净利落的自己便忍不住的微笑,我喜欢这样轻便的行装,背上背包,不擦防晒不打伞露出人生本来的面目,行走,停下来,多么的美好。秋天,北京的秋天有满上的红叶,早起搭上737,爬香山,是为了流一点汗,站在香山的顶峰俯瞰,突然间觉得世界都是我的。冬天,这里有温暖的冬天,我常常穿着T恤加棉外套,偶尔下着小雪,清清爽爽的飘落,你小心翼翼的把它接入手心它便俏皮的不见了,冬天,雪花说,我们的的心应该是纯洁的。






